Friday, November 30, 2007

點解手語咁吸引?

某日,兩父子對談,內容如下:

父:「你幾多號開始考試?」
子:「十」

父:「考幾耐?」
子:「十」

父:「一共考幾多科?」
子:「八」

父:「你真係叻,乜都唔駛講,齋做數字,意義齊全。」
子:笑口不語。

點解手語咁吸引?不言而喻矣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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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October 29, 2007

三談手語歌

瘋鋒兩度撰文談手語歌(詳見「手語歌熱潮」及「開口唱歌會走音,手語唱歌會走形」)。意猶未盡,再來一篇。

瘋鋒一直認為,手語演繹得宜,聾人能透過手語歌感受歌詞意義,才是名副其實的手語歌,否則,即使舞功如何強勁,舞者如何合拍,服飾如何華麗,造手如何吸引,極其量只視之為一場舞蹈,所不同者,手勢(不是手語)所佔的比例較多而已;至於演繹者開口唱歌與否,其實對以手語演繹歌曲影響甚微。

坊間不成文的規定:唱手語歌應閉口不言,用手語「唱」出來才是正道。瘋鋒認為,此等規定脫離現實,「不知所謂」;聾人用手語交談,一般都會輔以口型;何解唱手語歌卻要把口型併絕門外?

近日瘋鋒組隊參加某機構主辦的手語歌比賽,拍檔一為健聽一為聾人;健聽拍檔乃唱歌發燒友,每次練習手語歌,必定大開金口。

瘋鋒所演繹的手語歌,以會意為主,手語與歌詞既非同步,亦非直譯;健聽拍檔「口手」兩用,練習手語歌時,經常被歌詞帶著手勢走,原來排好的手語詞彙通通亂七八糟,瘋鋒遂建議健聽拍檔閉口練習。頃刻,一個苦瓜似的臉容在瘋鋒眼前顯現出來,乃因強迫自己閉口不唱,甚為痛苦也。

直至拍檔把手語都熟記於心,能「隨歌舞手」而無錯誤,再讓她開金口。終於,一個帶有豐富情感的臉容浮現眼前,一句句說話從雙手表現出來,雖然略有錯失,但較諸當初,已有脫胎換骨之感。最終,我們憑著「三人行」一曲,勇奪「冠軍」及「最佳手語演繹大獎」兩個奬項;拍檔口手並用,居然令評判大為讚賞,其他參賽隊伍對此大感愕然,拍檔也始料不及也。

聾人手語 + 開口唱歌 + 配合旋律,一心多用而能配合得宜,滿足聾健雙方視覺、聽覺、情感三方面的要求,實非易事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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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October 14, 2007

原來手語咁好玩

一首歌,化成一個故事,一個故事,化成一個劇情,一個劇情,化作無數版本,不同版本,演繹同一首歌,你話係咪好好玩?

一個手勢,不同的感受,意義各有不同,可以詼諧,可以正經;可以輕鬆,可以嚴肅;可以白話,可以文言;可以高深,可以傳真。你話係咪好好玩?

一個故事,各自表述;眼裡無字,腦中有畫;表達不同,意思無異;喜怒哀樂,七情上面;化作文字,各自精彩。你話係咪好好玩?

我係專業,你係專一;我搞活動,你好開心;我冇心機,你好傷心;住土瓜灣,愛食西瓜;打鑼打鼓,去銅鑼灣;手勢相似,意義各異,你話係咪好好玩?

讀書拍拖地下情,畢業拍拖現人前;警察本應抓壞人,監守自盜被拘捕;身份角色既不同,手語有異不足奇;原來手語咁有趣,你話係咪好好玩?

原來手語咁好玩,難怪瘋鋒咁瘋狂!

Posted by 瘋鋒 in 17:30:02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Monday, October 8, 2007

該讚該彈?孰輕孰重?

(一)
台上講者一臉正經,語調平實,態度認真;傳譯以輕鬆搞笑方式傳譯,忽然來一個哈哈,忽然做一個「低俗」的手語,台下聾人看得開心不已… 這個傳譯,該讚還是該彈?

(二)
台下聾人踴躍發言,滔滔不絕,傳譯即使重覆詢問,仍未能全面理解發言者內容:「因燙傷而起水泡」變了「不知如何撞到而腫脹」,
講者聽到傳譯所說內容的準確度只達發言者七成左右,聾人不知傳譯有誤,還以為所說的話已無誤的傳達給講者,更以表情加笑容向傳譯示謝…這個傳譯,該讚還是該彈?

(三)
上課時,有學員喜插科打渾,傳譯不厭其煩的與之「周旋」,以認真態度回覆學員的玩笑,導師則一旁靜待其「溝通」畢,才繼續講課…這個傳譯,該讚還是該彈?

(四)
聾人被告回答法官問題,傳譯看不懂,擾攘多時,終弄清詳情;傳譯不禁指責聾人手語「有誤」,更即場「糾正」聾人的手語…這個傳譯,該讚還是該彈?

聾人的知情權 vs 傳譯員的面子
訊息的準確性 vs 傳譯員的尊嚴
手語的表達 vs 傳譯員的地位

孰輕孰重?身為傳譯的你,可曾自省?

 

Posted by 瘋鋒 in 10:47:31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Thursday, October 4, 2007

斷章取義 三車不分

日前在手語課堂裡,談及消防車、警察車、救護車的分別。

以聲音區分,三種車的響號都有不同,不過這在聾人來說,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聾人雖然或會聽到這三種車發出的刺耳聲音,但卻不能分辦出哪種聲音屬哪類車輛。

在「自然手語」裡,則只是簡單的以一個B手型作為車子外型,另一手放在「車頂」做一個閃燈「閃爍」的動作。那麼,如何區分上述談及的三種車輛呢?

試看以下例子:

1) 上星期與家人逛街,路上有一個女子暈倒在地上,途人見了,連忙打電話報警。不一會,救護車來了,女子被送往醫院。

2) 上星期與家人逛街,經過一條橫巷,看到有人被打劫,我連忙打電話報警。不一會,警察來了,賊人來不及逃走而被抓,最後,押上警車,被警方帶走了。

3) 上星期與家人在家吃晚飯時,嗅到燶燶的煙味,往窗外看時,見到對面有一戶單位發生火警,家人連忙報警,不一會,消防車來了,只見消防員動作敏捷,分工合作,不到20分鐘,便把火撲滅了。

無論是救護車、警車、消防車,上述三個例子都可用同一手勢去表達。


若是斷章取義,則三車不分了。

Posted by 瘋鋒 in 02:36:00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Saturday, September 29, 2007

以前 = 之後?

近年來,瘋鋒發現手語的詞義愈來愈模糊不清,也愈來愈多聾人把手語不自覺的作為唇語的輔助手勢,而非以手語作為溝通的主要媒介。

尤記數年前沙士期間,人心惶惶,除了勤洗手外,還要戴上口罩,以防受感染。殊不知,此一措施為聾人帶來莫大的不便,連瘋鋒也不例外。

何解?只因聾人包括瘋鋒在內,與健聽人士溝通,必須依靠讀唇。而其他聾人比瘋鋒更多了一重不便,就是聾人朋友相互之間使用手語也未能順利溝通!因為不能閱讀雙方的唇語,手語頓失所依,不能作為溝通的媒介了。

寫到這裡,想起近年見聾人朋友「學生」「同學」沒異義,「以前」「之後」不區分。若是如此,不妨試試以手語表表達下述句子…

「以前」的人,吃飯「後」會去散步;「以前」的我,吃飯「前」會去洗手。現在的人,吃飯「後」只會呆坐;現在的我,吃飯「前」仍會洗手。

藉唇語之助,「以前」與「之後」,尚能區分;沒有了唇語,「以前」「之後」如何辦?

Posted by 瘋鋒 in 17:06:39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同詞異義 不求甚解

有云:本港大學生語文水準下降,連一篇普通中文書信也文句錯漏百出,貽笑大方。其實,手語世界裡,又何嘗有異?同詞異義卻不求甚解,在使用手語的健聾朋友當中,比比皆是,見之令人扼腕歎息…

同詞異義,在中文裡俯拾皆是,隨便列示如下:

活動
這個機械人舉手投足如常人般「活動」自如,真是了得。
我參加了慈善跑樓梯「活動」,是為弱智人士機構籌款的,請你們多多支持。

難過
人死不能復生,你也毋須太「難過」了。
馬路上,車子多,很「難過」。

生氣
小明放學後玩得一身污濁不堪才回家,媽媽見了非常「生氣」。
你的房間擺滿了各色花朵,真是很有「生氣」。

加油
不要灰心,你可以的。去吧!我們會為你「加油」。
這個人說話最喜歡「加油」添醋,信他一成都死!

用手語而不求甚解,易生誤會;教手語而不求甚解,則誤人子弟,危矣。
 

Posted by 瘋鋒 in 05:10:41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Tuesday, September 25, 2007

詩詞歌賦 枉充胖子

有人說,詩:是一種宣言;詞:是一種想像;歌:是一種情緒;賦:是一種幻覺。

不論是詩詞還是歌賦,從千錘百煉的文字裡,我們感受到作者的情懷。且看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」短短十六字,瘋鋒腦裡即呈現了一幅河畔美女圖。

手語,作為一種視覺語言,又能否把詩詞歌賦的神韻演繹眼前?

或曰,手語「唱」歌,早已有之。又曰:某聾人劇團,亦曾以視覺藝術的形式演繹中國詩詞; 更曰:某聾人機構,舉辦手語朗誦比賽,可見手語多元化。對手語歌,瘋鋒另有撰文抒發一己之見,此處不贅。至於演繹中國詩詞及手語朗誦比賽等活動,瘋鋒曾為 座上客,當時但見顯示屏打出「靜夜思」,「將進酒」等詩詞內容,但看著台上各人施盡渾身解數,台下觀眾仍「一頭霧水」;而參觀手語朗誦比賽的觀眾,更是「不知 何所言」,連瘋鋒也看得頭昏腦脹,一知半解。

多年前,某個才華洋溢的聾女,客串參與劇團演出,劇中她演繹一個丈夫剛在醫院去世的少婦。台上的她不發一言,只是呆坐著,低頭望著手上的結婚戒指,然後,慢慢的…無聲的啜泣著。整個台下的觀眾凝視著她,不發一言,片刻間,氣氛凝重,哀傷滿佈,有人心酸落淚,有人低頭啜泣。瘋鋒視之,只覺此情此景,實可與中國著名女詞人李清照的十四字疊詞「尋尋覓覓,冷冷清清,淒淒慘慘戚戚」一較高下。所差者,一為視覺藝術,另一為文字藝術矣…

原來,能否演繹詩詞歌賦,必須有好好的文學修養,深切了解作者原意,以聾人能夠了解的自然手語,配合優美的手語動作節奏才可!

否則,不自量力,唯打腫臉充胖子而已…

Posted by 瘋鋒 in 08:28:47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Monday, September 24, 2007

異想天開 指日可待

曾幾何時,學手語的原因不外乎想「與聾人溝通」、「多學一種語言」、「工作上的需要」、「個人興趣」等。現時,手語除了作為聾人的溝通工具外,更為健聽人帶來另類有益身心的活動:手語歌是也!

然而,坊間舉辦的手語歌,說穿了其實只是假借手語之名來跳手勢舞,手語意義名存實亡,除了少部份能言的弱聽者,把手語歌作為其娛樂活動之外,聾人對此深感厭惡。

手語之於聾人,隨了溝通外,作為視覺藝術,手語裡的表情加動作,正是聾人默劇的一大特色。近年,更有聾人以手語朗誦中國詩詞,為手語增添另一趣味。

近日,瘋鋒異想天開,設想有一天,聾人手語能與交響樂團及朗誦家同台演出,屆時「聲畫俱備」、聾與健「各取所需」,體驗藝術世界的大同…

異想天開,指日可待?

Posted by 瘋鋒 in 18:03:33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

七情上面 呆若木雞

學習手語,一般人總把注意力集中在雙手。所謂手形位置方向動作,已經是學習手語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,在此不贅。

然而,學習手語,總不能「獨沽一味」;除了雙手,還要配合表情與動作。

或曰:爾之表情誇張無比,吾難以模仿,亦羞於示人也。

答:並非誇張,卻是必須。何解?蓋手語乃視覺語言,表情與動作之於手語,猶如音韻聲調之於說話。

凡人說話,或「聲如洪鐘」,或「喁喁細語」、或「陰聲細氣」、或「油腔滑調」,乃視場合、對象、性質,以至人之個性而論。而聲音的抑揚頓挫,亦為展現人之情感所必須也。同樣道理,表情與動作之於聾人,亦為展現心中情感之所必須也。

誠然,不論說話「聲如洪鐘」還是「陰聲細氣」,亦不管表情是「含蓄」或「豪放」,端視人之個性而表達有異,然總不會有所欠缺。習手語者,「率性而行」可也。

學手語而忽略表情?則「七情面上不知終,惟見木雞呆望眼」矣…

Posted by 瘋鋒 in 08:56:07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